清晨。
伴随着微风下树叶的摇动,唧唧啾啾的鸟叫声时不时传来。
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进林子内,形成一道一道朦胧的光柱。
皮鞋踏在充斥着湿润土壤和杂草的地面上,发出“沙沙”的声响,伴随着树叶摇动的声音,成了这树林中唯一的节奏。
拨开了挡路的一片长的茂密的杂草,三个男子走进了树林。
走在前面的男子穿一身干净笔挺的黑色西装,斜挎一个公文包。但并不平整的领带和手腕上已经不再走动的手表,说明它的主人并不是那么富有。
后排左边的男子穿着流行,打扮时髦,耳朵上的耳钉在清晨的阳光下反射着光芒,似乎在张扬着佩戴者的不羁。
右边的男子则穿着普通的衬衫和长裤,普普通通的样子和打扮让人觉得是几乎可以被淹没在人群中的那种类型。只有鼻梁上的眼镜显得很是精致。木制的框架,精雕细刻的纹路彰显着其价值的不菲。
“书生啊,咱们三个里面就你还在上学,而且高中那会就你看的书最多,你可得好好看看这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东西。”前排穿西装的男生转头对戴眼镜的男子说。
“得了吧你,他要真是太古旧的东西,咱们也不能碰啊。”穿着流行的男子接了一句,“我在南街的两个哥们给我讲的,说他们老家那边有个憨货就是找到了点不该找的东西,然后一直藏在家里,前些时间不是被查到了嘛,说是判了好几年呢。”
“看看吧,要真是古旧的东西,就算我们不能拿,好歹也能上报,应该也能拿到一点奖金。”戴眼镜的男生说道。
“我可不想,我还想自己拿出来点,去文玩商那里赚个好价钱呢。”穿西装的男子眼皮垂下些,“我最近是越来越难了,公司那边情况不好,说是要裁员,我一没后台,二没人脉,很可能这次就要丢掉工作了。”
西装男子话语刚落,穿着时髦的男子和戴眼镜的男子也沉默了下来。
他们三个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穿西装的男子叫刘鑫,打扮时髦的男子叫王志清,戴眼镜的男子叫詹修易,也就是刚刚刘鑫口中的书生。高中之后,王志清没有考上大学,就成了无业游民,日日与街上的小混混为伍,偶尔也打点零工赚点外快。刘鑫和詹修易则是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刘鑫毕业后就出去找工作了,而詹修易则是考了研究生,继续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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