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酷读小说网kuduxs.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用四十分钟写出的文章能拿到三等奖让我很意外,看来成年人的生活也不怎么样,评委一定对主办方有很大的怨气。
颁奖典礼上我带着耳钉站在一堆乖乖男乖乖女中间感觉很违和,直到顶着一头粉发的沈斯年出现在我左侧。
有时候有个性和有毛病之间的距离很短,沈斯年在我这儿是有个性。
“妹妹,帮忙拍个照。”沈斯年很自然熟,下了台就把和他头发一样粉的i7p塞给我。
拿个破奖还要拍照,我还以为沈斯年会和台上那些书呆子不一样。
i7p的手感还不错,虽然我摸到的只是手机壳,但金钱的手感一定不会差。
在iphone没有滑铁卢式贬值,乔布斯还在人世的年代,能买上一部最新的iphone是一件很值得吹嘘的事情。
“不是,你把这玩意儿拍出来干嘛?”沈斯年对我的照片很不满意,脑袋一歪头顶的粉毛也跟着一翘一翘,让我很想伸手按下去,“你拍我啊,这么大一张脸你看不见吗?”
他对照片里“武汉市第十七届新希望杯作文大赛”的金字招牌很不满意,恨不得用眼睛挖出个洞。
我很少,应该说是头一次见到对自己外貌如此自信且勇于表达的人。沈斯年这样说也不算过分。
他长得很精致,比女孩子还要白的皮肤加上发色的衬托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是景德镇最好的手艺人做出的陶瓷,高挺的鼻梁和上翘弧度翘到好处的桃花眼组合在一块儿像希腊神话里诱惑水手的海妖。
他长得很温柔,气质又很锋利,和陈皙是完完全全的两种长相。
“你在颁奖现场要我拍你的写真?”因为他的脸,我脾气不错。
“不行吗?”沈斯年挑挑眉,猛地朝我凑近,“这儿光线好,你看,显得你也很好看。”
他这话说得很没水平,我一直很好看,和光线没有一点关系。
“你找别人拍吧,我还有事。”
沈斯年和我一样不讲道理,骑上旁边的一辆摩托一转弯把我的路挡得死死的,“什么事儿?谈恋爱去?”
如果他对谈恋爱很感兴趣就不应该染发,正正常常的十七岁小姑娘不会喜欢粉头发的男生,我是个很独特的例外。
愿意搭六站地铁来参加颁奖典礼已经是慢性自杀的一部分,我不想在他身上继续浪费我一无是处的生命。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